各学院、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挥教育教学成果引领带动作用。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黑龙江省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教学成果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学校决定启动2026年黑龙江省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教学成果奖授予在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教学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有效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果的集体和个人。包括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
二、奖励数量
2026年黑龙江省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教学成果奖励为200项左右,设置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比例各占10%、30%、60%左右。坚持标准为先、质量第一、宁缺毋差的原则。
学校将根据省教育厅下达名额,组织专家组评审,择优推荐1项至省教育厅。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彰显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育人导向。
(二)坚持质量为先。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突出战略性、实践性和创新性。
(三)坚持面向基层。向长期从事教育教学的一线教师倾斜,激励教师潜心教书育人,引导优秀人才立志从教、终身从教。
四、申报材料
(一)各申报成果的《2026年黑龙江省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附件3)《2026年黑龙江省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教学成果奖鉴定书》(附件4)《教学成果奖主要完成人政治审查表》(附件5)及教学成果报告,以及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PDF格式)
(二)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其他与成果有关的材料。(PDF格式)
(三)成果如为教材,需提交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PDF格式)
(四)推荐单位《2026年黑龙江省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附件6)
上述材料纸质稿一式1份,每份申报材料用一个包装袋(盒)并将成果申报书封面贴在袋(盒)上,电子稿发送至邮箱gjyj@jmsu.edu.cn。拟申报教学成果奖的团队须于2026年4月2日下班前报送预申报汇总表电子版(附件8),申报材料报送时间为2026年4月7日,逾期不再受理。
五、注意事项
(一)教学成果奖申报者要准确把握文件精神和要求,参照填报说明,认真做好申报材料撰写、内涵凝炼和优化工作,提高申报质量。
(二)填报材料中推荐单位意见、政治审查表等内容需要填写完整,并对应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三)具体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填写及报送事宜说明等详见附件。
联系人:张泓金利 电话:8618199
附件1:2026年黑龙江省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安排
附件2:关于开展2026年黑龙江省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附件3:2026年黑龙江省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附件4:2026年黑龙江省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教学成果奖鉴定书
附件5:教学成果奖主要完成人政治审查表
附件6:2026年黑龙江省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附件7:2026年黑龙江省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材料填写及报送事宜说明
附件8:2026年黑龙江省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教学成果奖预申报汇总表
发展规划与高教研究中心
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