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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院“十五五”发展规划文本修订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3-19    

各学院:

按照学校2026年教学工作会议关于学院“十五五”规划修订工作有关部署,请各学院对本单位的“十五五”规划文本内容及附表任务指标进行修改完善,并承接学校专项规划有关任务指标,实行规划任务项目化,以便下一步提交学院教代会审议。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院规划编制文本采用新模板

1.由于对学院规划模板(含附表指标)作了局部调整,请各学院将原稿中的文本内容转换到新模板进行编制。

2.学院规划旧模板中一、“十四五”建设情况下的二级标题(一)“十四五”建设取得的主要成绩和经验,统一改为(一)“十四五”建设取得的主要成绩。该方面无需写入经验(见附件1新模板)。

3.学院规划文本开头统一加独立“帽段”(部分学院此前未设置),写在一、“十四五”建设情况之前,作为学院规划的开头语。“帽段”体例参考一般公文行文要求(见附件1新模板)。

4.正文标题层次分别为:“一、”“(一)”“1.”“(1)”“1)”“”。如无极特殊情况,不要超过四级标题。

二、新模板中的附表任务指标填报说明

新模板附表中的任务指标分为三类,包含:需要学院承接的学校专项规划任务指标(见附件2)、学院规划核心指标、学院自设指标。

1.需学院承接的学校规划任务指标。学校专项规划任务指标涵盖学校层面“十五五”时期拟实施的重要项目举措。根据各学院实际情况,学校已对专项规划任务指标进行了分解,各学院需将这类指标任务列入规划附表中,并进行年度任务分解,在正文中按需体现(正文中的目标任务与附表要一致,逻辑清晰)。需要注意,学校下达的这些承接任务指标是需要学院“十五五”期间完成的基本任务量,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学院可以“跳起摸高”,自行增加此类任务量,但不能低于基本任务量。

2.学院规划核心指标。核心指标是为学院规划设计的通用指标,请各学院结合实际,参照此前学院编制的规划原稿中的任务指标,将新模板中的核心指标依次填报完成。如有个别核心指标不符合实际,可以选填。如:无博士点的学院,可以不填报博士生人数。

3.学院自设指标。为扩大学院办学自主权,体现学院自身特色和优势,支持学院自主创新和高质量发展,请各单位在上述两类指标基础上,根据实际需要自行增列其他指标名称及任务量,并分解到各年度中。

4.为了更直观地展现未来五年的发展目标,附表任务指标填报时,涉及“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留学生数”“专任教师数”“博士学位教师数”“高级职称教师数”“本科招生专业数”“门诊患者人次数”“出院患者人次数”以及“率%)或比例(%)”这类数据,以每年达到的目标值形式填报;其他指标“十五五”期间完成的任务总量形式填报,并且要分解到各年度中。如下图所示

5.各类任务指标数据须填报确切数值,如1或2或3,…;不要填报区间性数值,如1-2或1-3,…等。如果附表指标数据有修改,要注意将前文文字表述中涉及到的相同指标数据对应修改,确保同一个指标数据前后文一致。

三、学院规划主要任务实行项目化

按照学校“十五五”发展规划任务实行项目化的意见,请各学院结合实际,积极谋划“十五五”时期拟实施的重要项目。在学院规划“四、‘十五五’发展主要任务及措施”中(一)党的建设、(二)专业建设、(三)课程建设、……等方面的“1.主要任务”部分,除了成段的文字表述之外,请参照《黑龙江省“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项目化专栏样例,以专栏形式列出学院“十五五”时期拟实施的重要项目(工程、行动)。项目要可实施、可评价、可考核,项目可根据学院规划实际情况灵活设置。项目化专栏样例如下:

样例1:

样例2:

四、规划编制应体现学院特色及优势

此前个别学院提交的规划文本内容缺少学科专业、教育教学、社会服务等方面的特色及优势凝练,未能体现本单位在未来五年内的预期办学特色及办学优势。请有关学院在本轮修订时予以凝练和补充。

五、解决规划内容不实、逻辑混乱问题

学院规划的总体目标、具体目标、主要任务、主要措施四个方面要相互对应和承接。总体目标要囊括具体目标,围绕总体目标制订具体目标,具体目标要有与之对应的主要任务承接,主要任务要有与之对应的可操作、可考核、可评价、预期可完成的主要措施来落地实现,避免泛泛而论或无实际内容,形成“具体目标—主要任务—主要措施”映射关系。行文时,要避免前后文逻辑不清、顺序杂乱、任务措施缺项、有目标无任务或有任务无措施。

六、解决规划任务指标数量缺项问题

对此前提交的学院规划文本审核还发现:

1.个别学院规划文本附表中量化指标过少,难以全面反映和考查学院未来五年发展建设的工作体量、任务难度和重点亮点。

2.个别学院规划文本字数过少,任务指标设定过低,未体现“跳起摸高”高质量发展要求。

3.个别学院规划文本最后的附表缺失或部分空白(如“十四五”末期情况数据未填报)。

4.个别学院简单套用其他学院任务指标,出现指标混乱。

5.部分学院规划稿存在错别字、标点误用、病句和一些无实际意义的多余语句,请在修改过程中注意识别和修正。

基于以上问题,在本轮修订过程中,请相关学院高度重视,制定任务目标时要“跳起摸高”,并对上述其他问题进行纠正,避免返工。

以上未尽事宜,或者在规划修订过程中存疑之处,请有关学院及时与发展规划与高教研究中心沟通,及时完成本轮修订工作,第一时间报送我部门进一步审核,以便在3月末顺利提交学院教代会审议。修订后的学院规划稿仅发送电子版即可

电子邮箱:fzgh@jmsu.edu.cn

联系人:吕少春  姜丽娜

联系电话:13704869047、13803657117、8618731


附件1:学院“十五五”发展规划(新模板)

附件2:学院需承接的学校任务指标(一院一表)




发展规划与高教研究中心

2026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