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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黑龙江省教育评估与质量监测学会“十五五”规划课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1-12    

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黑龙江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精神,引导各级各类教育领域加强教育评估与质量监测的理论、政策及实践研究,推动我省教育评估监测事业科学发展,黑龙江省教育评估与质量监测学会紧密围绕国家、省教育评估与质量监测领域的重要理论与实践问题、热点难点问题等研究制定了学会“十五五”规划课题选题指南,并启动课题申报工作。根据学会《关于组织申报黑龙江省教育评估与质量监测学会“十五五”规划课题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选题与类别

申请人可以围绕学会“十五五”规划课题选题指南自拟题目,也可以在选题指南以外结合工作岗位实际拟定题目。课题选题必须属于教育科研领域,课题名称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每项课题的研究期限一般为1-2年,最长不得超过3年。

学会“十五五”规划课题主要设置三类:重大课题、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各类别课题立项数量将根据评审排名情况讨论确定。同时设置部分基金课题,对评审排名靠前的部分课题给予一定的研究经费资助,具体资助比例和额度需根据当年申报情况确定。

二、主持人及课题组成员

重大课题、重点课题的主持人原则上须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一般课题的主持人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士学位。每位主持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根据课题选题和研究工作需要合理确定课题组成员,原则上每项课题的参加人不得超过10人(不含主持人),排名顺序不能随意调换,严禁挂名现象。同时,要注意避免因个别人员退出,影响课题研究进度情况。

三、申报名额

学校申报名额共20项。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依据评审结果择优推荐。

四、提交材料及要求

各单位须于2026年3月5日前将《立项申请表》一式3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最后一页“负责人所在单位意见”栏无需盖章,由学校统一处理),《汇总表》一式一份(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发展规划与高教研究中心教学研究与管理科(主楼4024室),电子版以“学院+2026学会课题申报”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gjyj@jmsu.edu.cn

联系人:张泓金利         联系电话:0454-8618199

附件1:选题指南

附件2:立项申请表

附件3:立项汇总表


发展规划与高教研究中心

                              2026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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