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适应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工作的需要,进一步提升项目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从更广范围内遴选优秀人才参与项目评审工作,根据《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办评审专家库成员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办评审专家库成员推荐、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遴选专家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坚定自觉地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思想解放,求真务实,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学术水平高,能够站在学术前沿,勇于推进理论创新,在本学科专业有突出成就或较大贡献,代表学科专业发展方向并处于领先地位;出版、发表或翻译过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著作、论文等;承担过具有重要学术、实践价值的科研项目;在领导重点学科建设,组织教学科研、学术交流与合作,推动理论和学术的宣传普及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获得过本领域公认的重要奖项。
3.社会责任感强,品行端正,学风优良,学术道德高尚,遵守学术规范,无违纪违法记录。
4.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含副高),年龄一般在57周岁以下(截至2026年1月1日),身体健康,能够胜任专家咨询、项目评审、成果评审等有关工作。
(二)必要条件(近五年)
除基本条件外,限额择优推荐专家还需至少具备以下1项条件。直接推荐专家可放宽条件。
1.近5年获得过国家或省级教学成果奖、教育科研成果奖。
2.近5年获得过国家级、省级教学名师、教学骨干、学科带头人称号。
3.近5年具有省级及以上教育科研类、教学类项目评审专家身份。
4.近5年主持并完成省级及以上教研或教育科研项目。
5.近5年在研究和解决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方面有突出贡献;其成果被厅局级及以上领导或市级机关采纳。
二、推荐、遴选专家范围
(一)直接推荐:党委书记;校长;教学副校长;科研副校长;教务处处长、副处长;发展规划处处长、副处长;科研处(科技处)处长、副处长;教育科研管理部门处长、副处长;学生处处长、副处长;马克思主义学院(系部)院长、副院长;35岁以下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
(二)限额择优推荐:不分管教学(科研)的副校长(2人);各二级学院院长或主管教学副院长(每个学院限额推荐1人)。
三、推荐、遴选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人按照填表说明(附件1)自愿填写《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评审专家申请表》(附件2)并上报所属推荐单位。
2.择优推荐。学校将对申请人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按相关条件要求择优推荐。
3.复核遴选。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需要对推荐人选进行遴选并确定入选名单。
4.颁发证书。对通过遴选进入专家库的专家由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发聘用证书。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原有专家库成员若要入库,须与新推荐人员一样,填写新的推荐表并同步报送。原有专家库成员表现优秀的,若未获推荐,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可直接推荐。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推荐:
1.因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及法律处置的未满处分期限的;
2.身体健康状况、工作态度和工作能力不能胜任实际指导及评审评估工作的;
3.原有专家库成员聘期内无特殊原因累计3次拒绝邀请而未能参加实际评审工作的;
4.其他不符合相关要求的。
五、材料提交
请各单位于2025年12月19日前,将《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评审专家申请表》(附件2)及《2025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专家申报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至发展规划与高教研究中心教学研究与管理科(主楼4024),电子版以“单位名称+25年专家推荐”命名文件夹,发送至邮箱gjyj@jmsu.edu.cn。
联系人:张泓金利 联系电话:0454-8618199
附件1:专家申请表重要信息填报说明
附件2: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评审专家申请表
附件3:2025年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专家申报汇总表
发展规划与高教研究中心
202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