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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黑龙江省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与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2-11    

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动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黑龙江省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与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工作

申报类别

本年度立项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专项项目和一般项目。

申报数量

1.学校按照省教育厅下达名额组织评审,择优推荐1项重点项目、1项一般项目至省教育厅。

2.各省级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等专家组织,可接受其对应行业、专业或业务范畴内的项目申报。通过此类专家组织推荐的项目,经学校复核后,可由该组织按程序报送至省教育厅,且不占用学校的推荐名额。若项目通过此途径申报,请在汇总表备注栏中注明推荐组织名称。

3.专项项目根据实际委托情况进行申报。

立项材料

1.纸质材料:立项申报书、立项审批表及加盖公章的立项汇总表各一式一份。

2.电子版材料:上述所有纸质材料的电子版发至指定电子邮箱。按“单位名称-立项材料”命名文件夹,个人文件命名为“序号.项目类别-主持人姓名-申报书/审批表-单位名称”,各单位要确保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信息内容一致。

二、项目结题工作

结题范围

2022年立项的一般研究项目需于2025 年结题,如本次不开展结题,原则上之后不再受理结题验收。逾期未结题且未申请延缓的项目予以废止。

结题材料

1.纸质材料:结题验收书、结题审批表、装订成册的结题材料汇编及加盖公章的结题汇总表各一式一份;若有项目调整单则提供一式两份。

2.电子版材料:上述材料电子版按“单位名称-结题材料命名文件夹,文件大小不超过30M,个人文件命名格式为序号.项目编号-项目类别-主持人姓名-学校名称”,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2025年12月18日前将立项与结题纸质材料报送至发展规划与高教研究中心教学研究与管理科(主楼4024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gjyj@jmsu.edu.cn。

联系人:张泓金利         联系电话:0454-8618199

附件1:立项申报相关材料

附件2:结题验收相关材料

附件3:相关管理文件




发展规划与高教研究中心

                     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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