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黑龙江省“十四五”期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及《佳木斯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方案》(佳大校发〔2024〕71号)工作安排,为进一步巩固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成果,持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强化整改工作闭环管理,切实跟踪整改进展,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地见效,现就做好2025年下半年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问题整改销号工作通知如下:
一、整改销号范围
纳入学校及各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台账》中,计划于2025年12月前完成整改并申请销号的问题。
二、整改销号要求
1.坚持问题导向,确保整改实效
各部门、各学院要以《整改台账》为基础,重点核查、总结2025年12月前需完成的问题,聚焦问题本质,逐项检视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深入总结整改成果,并提供有力的支撑材料。
2.强化责任落实,推进协同联动
学校层面由各责任单位牵头、汇总,协同推进单位积极配合、协同发力,共同提供材料支撑。学院层面由院长负总责,分管教学副院长具体落实,明确任务分工,确保整改工作按期完成。
3.规范材料管理,做到闭环可溯
各部门、各学院要针对需整改问题,突出针对性,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整改材料应紧扣问题条目,做到“一事一档、有据可查”。整改措施、成效描述与支撑材料之间须逻辑一致、相互印证。材料整理要做到分类清晰、目录齐全、内容真实,确保整改全过程留痕、可追溯、可验收,实现闭环管理。
三、整改销号流程
1.学校层面
各责任单位根据整改任务分工及实际整改情况,认真撰写2025年下半年整改工作具体推进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效。文字力求简明扼要,突出实效,数据准确可靠。填报《佳木斯大学2025年下半年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工作推进情况汇总表》(附件1),并对拟于2025年12月前完成销号的问题提交电子版支撑材料(按整改问题建文件夹)。如是整改后长期坚持的问题需填写“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栏。另外,对于未能按时销号的问题请提交书面说明材料,说明材料须报请分管校领导同意,并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2.学院层面
各学院根据《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方案》《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问题清单与整改台账》及2025年学院整改情况,填写《XXX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销号问题清单》(见附件2),清单应涵盖台账内全部问题,逐项注明整改成效及支撑材料目录,并同步提交电子版佐证材料(按问题分类建文件夹,格式同上)。对于未能按时销号的问题请在相应栏目填写整改进展情况,同时提交书面报告说明未完成整改原因。书面报告须报请分管校领导同意,并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请各部门、各学院于2025年12月19日下班前将汇总后的附件1(学校层面)、附件2(学院层面)和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shpg@jmsu.edu.cn,联系人:张运香、张宇,联系电话:8618303。
发展规划与高教研究中心
202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