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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高等教育2025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省教育科学规划教育综合改革专项重点课题和2025年度黑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专项重点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17    

各单位:

按照《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高等教育2025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省教育科学规划教育综合改革专项重点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度黑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专项重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教育综合改革专项重点课题和高校毕业生就业专项重点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等教育2025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

1.课题申请人要求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本研究领域或研究方向的同行专家进行书面推荐。

2.本年度课题立项重点支持按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和2025年度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对教育事业提出的新要求,结合我省省情开展与教育决策有效衔接的对策研究和能起到引领示范作用、与教学深度融合的教育实践研究。申报的课题应在1-3年内结题。

3.本年度重点课题申报不设选题指南,请结合申报者的实际情况确定研究题目。不支持单纯以出版著作、译作为目标或以职称评审为目的的立项;不支持以专门解决本市地、本单位个性问题的立项;课题研究要着眼于解决省级层面上的问题,注重研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要更加注重研究成果的应用与转化。

4.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意识形态问题、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1)本年度每人只能申报1项重点课题;

(2)在研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主持人和曾主动或被动撤销过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主持人不得再申报新课题;

(3)在研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第一、第二参加人不得作为负责人以相同或相近的内容申报;

(4)已在其他厅局级机构或省级、国家级机构或学术组织承担在研教育类课题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5)申请审批表中的成果预设需达到结题最低成果要求。

5.我校限额申报32项课题(含医学部14项)。各学院申报限额详见附件1-4。

6.需提供的材料:一是加盖公章的申报信息汇总表纸质1份,同时提供电子稿;二是《课题立项申请审批表》纸质一式3份(纸质只需提交前两页,A4纸正反面打印),同时提供材料完整的电子稿(以“序号+申请人姓名+审批表”命名文件);三是《课题盲审活页》一式2份(A4纸正反面打印,以“序号+申请人姓名+盲审表”命名文件)。命名文件的序号、申请人姓名等信息需与汇总表内容一致。

二、省教育科学规划教育综合改革专项重点课题

1.本专项课题设立选题指南(详见附件2-4),申请人需要紧密围绕选题指南结合我省教育发展实际拟定题目,不可以超出选题指南范围。课题名称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2.课题申请人要求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副处级职务的教育行政部门人员,必须能实质性主持、参加课题研究工作,具有一定研究基础,并能够按时完成课题研究任务,一般应为高校、地市级及以上教师发展机构和教育行政单位中从事教育宏观战略发展研究人员。每人限报1项,不可同时申报本年度其他类别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3.不支持单纯以出版著作、译作为目标的立项;不支持以专门解决本市地、本单位个性问题的立项;课题研究要着眼于解决我省教育综合改革层面上的问题,注重研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更要注重研究成果的应用与转化。

4.曾主动或被动撤销过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主持人不得再申报新课题;已承担相同课题且无创新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5.需提供材料:一是加盖公章的申报信息汇总表纸质1份,同时提供电子稿;二是《课题立项申请审批表》纸质一式3份(纸质只需提交前两页,A4纸正反面打印),同时提供材料完整的电子稿(以“序号+申请人姓名+审批表”命名文件);三是《课题盲审活页》一式2份(A4纸正反面打印以“序号+申请人姓名+盲审表”命名文件)。命名文件的序号、申请人姓名等信息需与汇总表内容一致。

三、2025年度黑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专项重点课题

1.目标任务

深入推进就业育人实施计划,提升我省高校就业指导教师的理论研究水平,深化高校就业指导内涵建设,开展高校就业工作体制机制研究,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支持体系研究,打造一批理论创新、操作性强、可应用推广的研究成果,推广一批龙江就业特色工作案例。

2.课题申报

(1)我校限额申报1项课题。各单位要严格把关,择优推荐1项课题,切实把好课题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

(2)申请人应为高校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教师(专、兼职),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本研究领域或研究方向的同行专家进行书面推荐。申请人必须能实质性主持、参加课题研究工作,并能够按时完成课题研究任务。每人限报1项,不可同时申报本年度其他类别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3)发布的课题选题指南(详见附件3-4)是研究参考的重要方向和范围,申请人可围绕选题指南自拟题目。

(4)曾主动或被动撤销过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负责人、在研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负责人及已获批立项2024年教育科学规划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专项重点课题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本次专项重点课题。

3.立项申报材料

一是加盖公章的课题申报汇总表;二是《课题申请审批表》一式3份(A4纸正反面打印,不装订),同时提供材料完整的电子稿(以“序号+申请人姓名+审批表”命名文件);三是《课题盲审活页》一式2份(A4纸正反面打印以“序号+申请人姓名+盲审表”命名文件)。课题申报汇总表电子版确保与各项材料的纸质版内容一致。

四、材料上报时间、地址及联系人

1.请各单位于2025年4月24日前将三项课题申报材料分别放在不同文件夹中汇总后报送,三个文件夹分别命名为“单位+25高教立项”“单位+25综合改革”“单位+25就业课题立项”。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gjyj@jmsu.edu.cn。纸质版同时报送发展规划与高教研究中心教学研究与管理科(主楼4024室),逾期不再受理。

2.医学部负责医学类课题申报材料的收取、汇总和审核工作,报送时间要求同本通知。电子版发送至医学部邮箱:jmsdxyxb@163.com,纸质版报送至医学部质量管理办公室(主楼7017室)

联系人:潘宏伟 张泓金利  电话:8618303 8618199

医学部联系人:陈琳琳   电话:8618598

附件1:2025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立项申报材料

1.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审批表

2.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盲审活页

3.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信息汇总表

4.2025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限额

附件2:省教育科学规划教育综合改革专项重点课题

1.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审批表

2.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盲审活页

3.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信息汇总表

4.教育综合改革专项重点课题选题指南

附件3:省教育科学规划教育综合改革专项重点课题

1.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审批表

2.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盲审活页

3.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信息汇总表

4.高校毕业生就业专项重点课题选题指南




发展规划与高教研究中心

                     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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