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强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教师教学发展、服务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能力,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开展2024年度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省教改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申报项目具体选题范围参照《2024年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指南》(见附件1)。
二、项目申报数量
本年度省教改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各教学单位须严格依据限额进行院内评审,择优遴选推荐,学校按照省教育厅下达名额进行差额评选(详见附件2)。学校本年度下达的省教改项目的数量,主要依据各学院年度工作任务目标产生,并向博士学位授予学科、东极团队倾斜(博士学科和东极团队名额须针对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相关内容进行申报)。
三、申报条件
1.项目主持人一般应具有丰富的教学实践经历、较高的研究水平、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一般项目主持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学位)。
2.本年度每人作为主持人或成员只能申报1项省教改项目。在研的省教改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前,项目主持人不能申报或参与新一轮省教改项目,其项目成员可作为主持人或成员申报1项省教改项目。每项项目成员数量(含主持人)限5人。多单位(含高校、行业、企业)合作项目成员数量每增加一个单位可增加1人,最多限5个单位9人。
3.2023年青年教师教学发展示范性研修项目结业学员(见附件3),符合申报条件的,可在各单位限额外主持申报省教改一般项目。
4.省教改项目向聚焦教学改革具体问题的项目研究倾斜;鼓励跨学科专业、跨高校、校企联合申报。学校大力支持围绕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教育部专家组反馈问题所开展的有针对性研究的项目,切实解决学校教育教学领域实际问题,并提出代表性观点和解决问题的策略。
5.申报省教改项目的主持人须有主持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并按时完成项目研究任务的经历。
其他立项申报条件说明详见《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附件8)。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对照立项指南,结合办学定位、优势特色以及审核评估整改问题,充分挖掘对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学校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具有前瞻引领作用的选题,做好项目推荐工作。
2.本科与研究生共用教学改革研究,选择本科或者研究生之一申报,不可兼报。
3.项目负责人须对立项申请书的原创性负责,不得出现学术不端行为。学校评审前将通过查重系统对申请书进行重复率检测,重复率超过20%的申请书不准进入评审环节。
五、材料报送
1.请各单位于2024年9月29日前将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4/附件5,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立项申报书(附件6,以主持人姓名-立项申报书命名)、校级教改项目结题验收书(复印件)。各单位以“单位名称-立项申报书”命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jyj@jmsu.edu.cn。以上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至发展规划与高教研究中心教学研究与管理科(主楼4024室)。
2.医学部负责所属学院及直属教研室课题申报材料的收取、汇总和审核工作,报送时间要求同本通知。
3.各职能部门、国际教育学院等单位课题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发展规划与高教研究中心,初审后按比例择优推荐参加学校评审。
联系人:潘宏伟 张泓金利 电话:8618303 8618199
附件:
1.2024年度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指南
2.2024年省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名额
3.2023年青年教师教学发展示范性研修项目结业学员名单
4.2024年省教改重大重点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
5.2024年省教改一般项目拟立项汇总表
6.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
7.佳木斯大学“东极”学术团队评选结果名单
8.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发展规划与高教研究中心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