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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填报的补充通知

发布日期:2025-11-28    

各相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2025普通高等学校学科专业数据资源建设工作安排》和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2025年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关于开展2025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填报和2025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OA办公系统9月15日发布)的前期工作部署和实际推进情况,现就2025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工作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填报工作总体要求

1.提高认识、压实责任

2025年是教育部首次通过国家教育大数据中心部校数据网络(以下简称“部校通道”)开展数据采集。数据采集质量直接关系到教育教学质量常态化监测、学科专业数智化“画像”构建及高等教育评价体系改革成效。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立主要领导负责制,强化协同联动,严格按照统计口径开展数据排查与整理,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2.认真学习、准确把握

与往年相比,本次数据采集在时间节点、表单内容、指标解释等方面均有较大调整。请各相关部门认真研读《普通高等学校学科专业数据资源建设指南》(附件3),深入理解指标内涵与填报要求,确保数据填报规范统一。

3.强化责任、确保质量

各部门要强化质量意识、责任意识,确保责任到人。各部门要安排专门负责数据采集填报工作的工作人员,逐级进行审核、汇总提交(录入),保证采集数据完整、客观、准确、可验证。办学基本数据应与学校当年的《高等教育事业基层统计报表》(高基表)保持一致。各部门负责人、各学院院长为第一责任人,填报员为直接责任人。

二、填报工作组织分工

1.加入工作群。请各牵头部门负责数据填报工作的人员加入数据采集微信群。后续教育部对填报表单进行微调会在群内通知。

2.数据填报。各相关部门填报人员登录教育部数据网络高校节点平台https://exchange.jmsu.edu.cn/page/site/login进行填报。各部门初始账号为填报人员工号,初始密码为Jmsdx123456@,相关人员登录后请及时修改并妥善保管。

3.填报时间。各相关部门按照任务分解表(附件2)的任务节点要求完成填报工作,基础数据表填报需于12月5日之前完成填报,确保后续表格关联调用顺畅,各牵头部门完成数据填报后需提交《2025年度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采集监控表》(附件4,需经主管校领导签字),截止时间为12月20日。

联系人:刘士斌、唐菊

联系电话:0454-8618199


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学科专业数据资源建设_模板

附件2:佳木斯大学2025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任务分解表

附件3:普通高等学校学科专业数据资源建设指南

附件4:2025年度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采集监控表

附件5:国家教育大数据中心数据网络高校节点操作手册




发展规划与高教研究中心

202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