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教学质量监测

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学质量监测 >> 正文

关于编制《佳木斯大学2023-2024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26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高等学校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制度,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要求,现将《佳木斯大学2023-2024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的及意义

编制发布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是《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加强高等教育督导评估,实施高等教育教学质量常态监测的重要手段,也是高等学校向社会展示学校风貌和办学特色、宣传办学理念和教学成果的重要途径。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将作为学校新一轮审核评估整改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是检验提升我校本科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本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撰写工作。

二、责任单位及任务分工

教务处、人事处、财务处、后勤管理处、招生就业处、学生工作部(处)、发展规划与高教研究中心、实验实训及设备管理中心、创新创业学院、图书馆、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等,具体任务分工见《佳木斯大学2023-2024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撰写工作任务分解表》(见附件)。

三、撰写内容及要求

包括本科教育基本情况、师资与教学条件、教学建设与改革、专业培养能力、质量保障体系、学生学习效果、特色发展、需要解决的问题等8个部分内容,共26项支撑数据,涵盖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各环节。撰写要求如下:

1.请各单位在撰写之前,仔细阅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编制发布高等学校2023-2024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教督厅函〔2024〕17号)文件及其2个附件有关本学年质量报告的撰写要求,做到不漏项、内容实、数据准。

2.各相关单位要全面总结2023-2024学年本科教育教学工作,重点对我校本科教育教学创新、特色和亮点举措及其实施成效进行梳理分析,写入此报告,更新上一年度报告内容及数据。

3.质量报告描述性语言要简明扼要,部分数据可采用图表、图片或附表的形式直观反映教学状态,做到数据准确、层次清晰、论证有据、表述规范,突出学校办学理念及办学特色,树立学校品牌形象。

4.在客观反映学校本科教学质量的同时,要加强与2022-2023学年各类数据信息的比较研究,以此反映学校本科教学质量变化趋势。

5.报告中涉及各类数据的时间及内涵说明以2024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采集填报的时间及解释为准。自然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学年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时点为2024年9月30日。

6.质量报告中的数据应与2024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填报系统分析结果保持一致。报告撰写体例、字体、字号格式以及图表样式可参考《佳木斯大学2022-2023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见学校网站主页“通知公告”栏目),内容可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适度增减。

四、撰写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各单位撰写并交稿  11月25-29日

第二阶段:修改整合稿   11月30日-12月1日

第三阶段:校领导审阅后发布  12日5日前

五、有关要求

本次年度编制发布任务时间紧,工作量较大,请各相关单位于2024年11月29日下班前完成所负责内容的撰写。纸质稿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发展规划与高教研究中心教学质量监测与督导科(学校主楼4024室),电子稿发送至邮箱jmsdxddk@126.com

联系人:吕少春 刘士斌

联系电话:8618731、8618199


附件:佳木斯大学2022-2023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撰写工作任务分解表





                     发展规划与高教研究中心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