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办《2025年度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验收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结题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纸质版材料要求
1.课题结题汇总表(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2.《课题成果鉴定和结题验收申请审批书》(一式三份,一张A4纸正反面打印,不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3.一般课题、教育厅规划课题和青年专项课题还需提供由专家手写签字的专家组和专家鉴定意见一套;
4.课题成果原件及复印件。
二、电子版材料要求
1.结题材料需提供PDF格式完整的电子汇编,并提供带页码的目录(结题材料内容及顺序详见附件2中的课题结题材料电子格式,电子汇编要以“单位+主持人姓名”命名);
2.结题审核登记表;
3.课题结题汇总表。
三、相关注意事项
1.获得省规划办经费资助的课题需填报经费总决算,并盖学校财务章;无资助课题可根据需要选填。
2.论文所发表的刊物要有国家新闻出版署刊物查询截图;论文要三网之一可查(中国知网、万方数据、维普网)并提供查询截图。为保证论文字迹的清晰度,论文正文请选择“PDF打印”的方式下载;著作需提供“中央宣传部出版物数据中心”(网址:https://pdc.capub.cn/)查询的“图书详情信息”截图。
3.课题主持人需要对结题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出现弄虚作假、伪造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对课题主持人将按照《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处理,对课题承担单位及所在市地将核减下年度课题申报额度。
4.仔细阅读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材料的规范和要求,务必按照相关要求填写各项内容。
5.各单位负责课题结题的工作人员请务必认真核对结题各项材料,重点核对以下材料。
(1)核对课题成果是否符合结题要求,著作、教材、论文以及应用证明等原件与其电子稿是否一致,将核对后的数据填写到课题结题审核登记表;
(2)核对结题验收申请审批书里的课题编号、课题名称、主持人姓名及单位、参与人姓名、单位及排序等信息,需同已备案的变更表内容保持一致,没有备案变更的需同立项书内容保持一致,课题成果鉴定和结题验收申请审批书的各项信息需与汇总表信息保持一致;
(3)检查结题电子汇编材料内容是否完整。
6.其它相关要求见附件。
四、材料上报时间、地址及联系人
1.各单位收齐结题材料后,需将电子汇编重新以“序号+单位+主持人姓名”命名。结题审核登记表和课题结题汇总表内各项目的顺序要与汇编序号保持一致。
2.各单位须于4月25日前将结题纸质材料报送至发展规划与高教研究中心教学研究与管理科(主楼4024),电子材料以“学院名称+结题”命名发送至邮箱gjyj@jms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3.医学部负责医学类课题结题验收材料收取、汇总和审核工作,报送时间要求同本通知。
联系人:潘宏伟 张泓金利 电话:8618303 8618199
附件1:课题结题验收相关表格
附件2:课题结题材料格式及要求
附件3:相关文件
发展规划与高教研究中心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