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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03    

各单位:

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拟开展2024年度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本年度应结题项目,包括2019年重点项目、2020年、2021年、2022年项目(以正式发文为准):

1.2019年重点项目本次最后一次结题,无法结题项目将被撤销;

2.2020年一般项目本次最后一次结题,无法结题项目将被撤销。2020年重点项目本次应结题,如无法结题需填写调整申请单申请延期;

3.2021年一般项目本次应结题,如无法结题需填写调整申请单申请延期。2021年重点项目本次如无法结题不需填写延期;

4.2022年项目如不结题无需做任何处理。

二、验收要求

重点项目申请结题验收基本要求:需形成高水平理论成果或实践成果。理论成果包括: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论文发表当年收录为准)、南大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论文发表当年收录为准)发表与项目研究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1篇,或由中国知网收录的省级以上教育教学类CN期刊发表与项目研究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2篇,或《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同级别影响力的报刊发表相关理论成果1篇(标注课题名称及编号,禁止同一篇论文用于多项课题)。实践成果包括:能体现研究与实践具有重要推广应用价值、在全国或我省产生示范引领效应的佐证材料,或取得与研究内容直接相关的省级以上教育教学成果,或实践成果参加省教育厅邀请的全省范围的公开讲座、具有重要推广意义的佐证材料,或通过专家评审和公开答辩。

一般项目申请结题验收基本要求:需形成较高水平的理论成果或实践成果。成果包括: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论文发表当年收录为准)、南大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论文发表当年收录为准)发表与项目研究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1篇,或由中国知网收录的省级以上教育教学类CN期刊发表与项目研究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2篇,或《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同级别影响力的报刊发表相关理论成果1篇,或在其他类期刊公开发表与项目研究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3篇及以上。能够体现项目研究成果的学术著作、教材等其他类别成果,可作为项目结题的重要参考。

三、项目变更

1.对需要变更的项目,提交《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调整申请单》(附件1)。

2.项目变更应于结题前1年申请,本年度结题工作采取过渡政策,本次申请结题项目如需变更调整需提交变更调整申请单,结题材料按调整后内容填报。2025年申请结题的项目如有调整需本次申请提交变更调整申请单。

四、结题验收材料报送

1.重点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2)、一般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3)、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结题验收书(附件4)、研究报告《复制检测报告》(字数一般不低于1万字,总文字复制比不超过20%)、省教改项目研究成果推广应用情况表。

2.结题材料主要包括:封面(附件5)、立项申请书、结题验收书、项目研究报告、项目成果(包括相关论文、著作、奖励、调查报告、实施方案以及能证明成果实践效果和推广价值的其他证明材料)等,将上述材料原件扫描后,合并制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大小不超过30M),命名为“学校名称-主持人姓名-项目编号-结题佐证材料”。

3.以上材料要求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至发展规划与高教研究中心教学研究与管理科(主楼4024),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jyj@jmsu.edu.cn。纸质材料一个项目装一个档案袋,并将封面复印后粘贴在档案袋上。

4.材料收取时间截止至2024年5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

5.医学部负责医学类课题结题验收材料收取、汇总和审核工作,报送时间要求同本通知。

联系人:潘宏伟 张泓金利  电话:8618303 8618199


附件1: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调整申请单

附件2:2024年度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重点委托项目)

附件3:2024年度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一般研究项目)

附件4: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书

附件5:材料封面

附件6:省教改项目研究成果推广应用情况表




发展规划与高教研究中心

2024年05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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