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按照《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省教育科学规划服务决策专项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高等教育2024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现组织开展省教育科学规划服务决策专项课题和高等教育2024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省教育科学规划服务决策专项课题
1.本专项课题共设立24个选题(见附件1),选题名称为最终立项课题名称,申请人不得自行设计题目。每个选题原则上经评审只确立1项课题。
2.课题申请人不限职称、职务,必须能实质性主持、参加课题研究工作,并能够按时完成课题研究任务。每人限报1项。
3.申报的课题应在1年内完成。
4.不支持单纯以出版著作、译作为目标的立项;不支持以专门解决本市地、本单位个性问题的立项;课题研究要着眼于解决省级层面上的重要问题,注重研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更要注重研究成果对行政教育决策的支撑。
5.曾主动或被动撤销过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主持人不得再申报新课题;已承担相同课题且无创新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6.需提供的立项材料:《课题立项申请审批表》纸质版一式3份,同时提供电子稿(纸质版、电子版、汇总表内容必须一致);加盖公章的《申报信息汇总表》纸质1份,同时提供电子稿。
7.本次课题的结题成果应为被委托部门采纳和应用的决策咨询报告,其中决策咨询报告查重率应不超过30%。鼓励课题组积极公开发表论文,论文需标注课题信息并三网(知网、万方或维普)之一可查。
二、高等教育2024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
1.课题申请人要求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本研究领域或研究方向的同行专家进行书面推荐。
2.本年度课题立项重点支持按照党的二十大和2024年度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全省教育工作会议对教育事业提出的新要求结合我省省情开展与教育决策有效衔接的对策研究和能起到引领示范作用、与教学深度融合的教育实践研究。申报的课题应在1-3年内结题,服务决策类课题应在1年结题。
3.本年度重点课题申报设选题指南,申请人围绕选题指南自拟题目,也可以在选题指南范围以外结合实际拟定题目,课题名称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4.不支持单纯以出版著作、译作为目标的立项;不支持以专门解决本市地、本单位个性问题的立项;课题研究要着眼于解决省级层面上的问题,注重研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更要注重研究成果的应用与转化。
5.需提供的材料:《课题立项申请审批表》纸质一式3份,同时提供电子稿(纸质版、电子版、汇总表内容必须一致);《课题盲审活页》只需提供电子稿;加盖公章的申报信息汇总表纸质1份,同时提供电子稿。
6.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意识形态问题、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1)本年度每人只能申报1项重点课题;
(2)在研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主持人和曾主动或被动撤销过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主持人不得再申报新课题;
(3)在研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第一、第二参加人不得作为负责人以相同或相近的内容申报;
(4)已在其他厅局级机构或省级、国家级机构或学术组织承担在研教育类课题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三、材料上报时间、地址及联系人
1.请各单位于2024年5月18日前将两项课题申报材料分别放在不同文件夹中汇总后报送,两个文件夹分别命名为“单位+服务决策专项课题”“单位+省规划重点课题”。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gjyj@jmsu.edu.cn。纸质版同时报送发展规划与高教研究中心教学研究与管理科(主楼4024室),逾期不再受理。
2.医学部负责医学类课题申报材料的收取、汇总和审核工作,报送时间要求同本通知。
联系人:潘宏伟 张泓金利 电话:8618303 8618199
附件I:省教育科学规划服务决策专项课题申报材料
1.课题选题汇总表
2.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审批单
3.省教育科学规划服务决策专项课题申报信息汇总表
附件II: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申报材料
1.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申报信息汇总表
2.2024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选题指南(高等教育)
3.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盲审活页
4.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审批表
发展规划与高教研究中心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