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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 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12    


各单位:

现将《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黑教科规办[2023]1号)转发给你们,请积极组织本单位教师做好课题申报工作。

相关事项说明:

1.本年度实行网络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https://202.205.185.227/,以下简称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

2.我校申请人及所在单位网上集中申报和审核提交时间为2023年5月11日至5月24日,其它期间不再受理申报。请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完成申报、审核、报送材料等相关工作,因错过受理时间、未按要求操作系统造成的责任由相关人员自行承担。

3.为了方便申报,申请人需先下载附件,填写《申请书》(或《投标书》)和《活页》电子稿,特别是重点做好“课题设计论证”和“研究基础”部分的准备,其他基础数据部分也要准确撰写,填写的草表不能直接上传,各项表格准备完成后再上平台进行申报。

4.申请人在平台上填写完成后导出《申请书》,联系教学研究与管理科进行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后,全文扫描在一个文档中,与 PDF 版本的《活页》一起提交到平台上。

5.申报所有类别项目/课题的《申请书》、《活页》和《申报数据汇总表》均无需寄送纸质版。待立项公布后,已立项项目课题需提交 1 份带有负责人及成员签名、单位盖章的纸质申报材料至省教育科学规划办。

6.申请人需在平台上进行个人注册,个人注册经过学校审核后即可进行在线申报。

7.联系人:潘宏伟 张泓金利    8618303 8618199

相关附件详见协同办公系统。 

 

                           发展规划与高教研究中心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