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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教学单位整改问题销号工作通报

发布日期:2025-06-21    

按照《佳木斯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方案》(佳大校发〔2024〕71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审核评估问题限期整改和持续改进工作,学校对审核评估整改销号问题进行了系统审核。2024年12月,学校层面有6个问题申请销号,已按要求报送省教育厅;学院层面共确立整改问题341项,共有113个问题申请销号。经过审核评估专家组的集体评议,认定43个问题已达到销号标准,予以销号;70个问题未达到销号标准,延期销号。现将审核意见和建议反馈如下:

一、学校层面存在的共性问题

1.个别职能部门还存在“重评估轻整改”思想,对持续改进重视不足,缺乏顶层设计,未能很好地做到专项推进,影响了整改工作成效。

2.审核评估问题整改跟踪问效力度不够。部分单位对于问题整改成效跟踪机制尚不健全,与本单位重点工作、日常工作考核结合不够紧密。

3.整改质量偏低,整改成效不显著,缺乏标志性成果。持续改进机制和经验总结不到位,评价体系仍需健全完善。

4.建设“五自”质量文化主动性不高。各部门关于“五自”质量文化建设的顶层设计不足,未能很好地将“五自”文化建设与审核评估整改有机结合

二、各学院存在的共性问题

1.部分学院整体对审核评估整改工作重视不够。部门主要领导审核不细,整改成效不显著。个别单位存在应付思想,落实持续改进措施不到位。

2.整改问题与学院重点工作结合不够紧密,存在为了整改而拼凑材料现象。

3.整改销号支撑材料不聚焦整改问题,工作缺乏有效的举证和必要的工作支撑,很难证明整改成效。

4.部分学院整改措施无法支撑取得的成效,存在逻辑偏差。

5.部分学院缺乏对审核评估问题整改工作的顶层设计,未做到分层次、分阶段全面推进问题整改,存在急于求进、急于完成现象。

三、整改工作建议与要求

1.提高审核评估问题整改工作政治站位。学院党政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亲自布置、亲自审核。立足于学院长远发展和本科教育教学内涵提升,全面梳理整改清单中所有问题,强化对整改销号工作的责任领导。

2.强化审核评估问题整改工作落实。各学院要结合学院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实际,按照学校工作要求,依据学院《整改台账》,细化工作任务,列出时间表、路线图,责任到人,并由学院主要领导牵头,有效开展整改工作,将各项整改举措落到实处。

3.细化审核评估问题整改工作举措。各学院要将问题整改与学院重点工作有机融合,逐项细化整改举措,加强支撑材料与整改成效之间的逻辑关联,做到逻辑关系清晰,整改举措有力,支撑材料简洁,工作成效显著。

附件:教学单位审核评估整改问题销号情况汇总表






佳木斯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工作办公室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