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佳木斯大学章程修正案(草案)》
征求意见及建议的通知
《佳木斯大学章程修正案(草案)》(附件1)已完成,按照章程修订程序要求,现开展征求意见及建议工作,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及时反馈。
一、面向对象
政府有关部门、学校校内组织、师生员工、校友。
二、征集内容
对《佳木斯大学章程修正案(草案)》提出修正意见。
三、征集要求
填写《佳木斯大学章程修正案(草案)》反馈意见表(附件2)。请标清拟修正所涉章程条目序号,将拟修正部分用红字标明,并提供修正依据。
四、征集时间
2021年12月6日至2022年1月6日
五、参与方式
1.点击佳木斯大学网站主页悬浮窗“佳木斯大学章程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
2.请将意见或建议通过电子邮件发至zcfgk8811@163.com,请以单位或姓名命名文件,参与者的个人信息和意见内容将严格保密。
附件1:佳木斯大学章程修正案(草案)
附件2:佳木斯大学章程修正案(草案)反馈意见表